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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税证明开具
发布日期:2018-03-30 15:36来源:be365备用网址浏览次数:

事项编码 

 

事项名称

完税证明开具

申请条件

纳税人已缴纳税款或者遗失完税凭证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,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完税证明: 

1.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(经收处)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,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。 

2.已被代扣代收税款后,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。

3.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,需要重新开具的。

4.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。

5.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的情形。

办理方式

通办范围

结果送达

上门办理

网上办理

移动办理

自助办税服务机

同城通办

省内通办

全国通办

窗口送达

网上查询

邮寄送达

√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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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支持预约

是否收费

到现场次数

网上办理深度

服务对象

免填单

年审年检

是否支持网上支付

特别程序

数量限制

是

否

1次

一级

纳税人

无

否

否

无

无

申请材料

资料名称

填报须知

必报资料

条件报送资料

留存备查

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件(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)

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查验

√

 

 

经办人身份证明

窗口办理需提供原件查验(非实名认证纳税人需按要求提供复印件)

√

 

 

纳税人换开完税凭证时,提供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。

窗口办理单位纳税人需加盖公章,复印件清晰,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

√

 

 

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需要重新开具的,提供纳税人完税凭证持有联次遗失声明资料。

 

√

 

开具通过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完税凭证时,提供交强险保单。

 

√

 

审查标准

核对资料是否齐全、是否符合法定形式

办理时限

纳税人办理时限

无

税务机关办理时限

即时办结

结果名称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(文书式)》

结果样本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(表格式)》

有效期限

依法确定

是否涉及中介服务

否

办理依据

《税收票证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)
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〈税收票证管理办法〉若干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4号)
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0号)
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〈税收票证管理办法〉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税总函〔2013〕339号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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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:2018-04-12 15:35:49